2020年4月24日 星期五

沈永年_失實資訊_個稅20%計法

我之前那篇已講過,真的不想講沈永年,學麥玲玲話斎:"沈永年呢條友"...

我曾寫過 : 個稅_20%減到2%  ,當中提到習近平大力減稅,由原本賣樓時房產證未夠5年,但夠2年,而要交的個人稅20%,大幅減到劃一的2%計!

而,個稅一向有2個計法,一是20%計,二是2%!

而,沈永年叫他的"靚"教人,竟然教都教錯!

去片(UTUBE):

去片: 

第一,我上面已提了,於去年習近平已經講了為減輕人民的重稅,要減稅! 所以現在已經不會再有城市用20%的計法去計個人稅!

第二是,沈永年叫他的伙記教人,竟然以為單純是將賣出價-買入價再乘20%? 就是個人稅?

我上面連結的文內已提到, 20%的個稅計法真實是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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