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2月14日 星期五

內地個稅_5年離30日再續5年


先前,因為居住證問題引發港人申請了,要交大陸稅的問題。

原本是寬限你港人5年免交個稅,但現在新措施指5年後,只要你離開30日以上,則可再發5年的寬限,這是一個持續的政策? 既然如此,何不索性取消港人要交個稅的問題呢?!!

再者,究竟是指5年的寬限期內,以5年內為一段落,只要離開30日,則能免交稅? 還是5年後的連續30日要離開內地,才能有此優惠呢?

若果是後者的話,對於已經香港無樓的香港人來說,叫人如何連續離開30日,到處流浪呢?

不過這則新聞,竟然電視台是全沒報導的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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